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规定结婚年满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山南地区 扎囊县婚姻登记
处扎唐镇 0893-7362239
山南地区 贡嘎县婚姻登记处
雅江路4号 0893-7393117
山南地区 琼结县婚姻登记处
松赞路 50893-7352120
山南地区 曲松县民政局
宇拓路 0893-7332133
山南地区 措美县婚姻登记处
措美县 0807-72144
山南地区 洛扎县婚姻登记处
洛扎镇 0893-77372154
山南地区 加查县婚姻登记处
安绕镇 08036-7322255
山南地区 隆子县婚姻登记处
隆子镇新巴 08038-7342133
山南地区 错那县婚姻登记处
隆子镇新巴 08030-7302034
山南地区 浪卡子县婚姻登记处
浪卡子县 08048-7382148
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